非婚生试管婴儿之前,女方交所有检查费,生父却拒绝做亲子鉴定?吴某和宁某是邻居,两人都建立了自己的家庭。在做试管婴儿之前,女性支付了所有的检查费用。然而,由于吴某的妻子和宁某的丈夫忙于工作,他们“偷偷摸摸地”发展了婚外情。2010年,宁某怀孕,宁某知道孩子是吴某的,但仍隐瞒此事,生下孩子。几年后,宁某和丈夫离婚,宁某获得了做试管婴儿前的全部女性检查费。然而,宁某的工资太低,无法独自抚养孩子,所以宁某想到了孩子的生父吴某,希望吴某能承担孩子的部分抚养费。然而,吴某说孩子不是他自己的,与他自己无关。后来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孩子是吴某人。然而,吴某强烈反对女性在做试管婴儿之前的所有检查费用。于是宁某再次申请亲子鉴定,法院向吴某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但吴某仍拒绝。经过庭审,认定宁某之子与吴某有亲子关系,判决支持宁某的主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2条:“当事人一方起诉要求确认亲子关系的,女方在做试管婴儿前的全部检查费用并提供必要证据证明,另一方无相反证据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确认亲子关系的请求成立。”

本案中,吴某否认与宁某的子女存在亲子关系,并在宁某提出相关证据后予以否认,但吴某没有提供相反证据,拒绝做亲子鉴定,因此法院可以推定宁某的儿子与吴某存在亲子关系。

非婚生子女出生证明中父亲的姓名可能被错误登记。在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亲子鉴定,并为女性收取所有试管婴儿前的检查费用。对方没有相反证据拒绝进行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