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诉我,胚胎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5月15日,原告律师郭伟站在江苏省宜兴法院的法庭上,兴致勃勃,字正腔圆地发问,却始终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

这几天,这起因一对夫妻同时死亡引发的胚胎竞赛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法院一审因两个亲属都没有胚胎继承权而以无奈告终。后代胚胎应该属于谁?医院有权利持有胚胎吗?是否应该考虑失去独立的家庭的痛苦,允许他们借胚胎生孩子?人民群众的反复质疑,反映出我国法律对胚胎所有权继承权的空白。与此同时,许多国内法律学者提出,应考虑特殊群体的生育权,允许代孕部分合法化。然而,由于多种因素,这些举措迄今难以实施。

在江苏宜兴,现在像申杰和刘茜这样的家庭非常普遍,夫妻都是80后的独生子女。丈夫申杰在当地警察局工作,妻子刘茜在幼儿园当老师。他们是通过爱情认识的,然后进入了婚姻殿堂。

无奈的心安国际泰国自助试管胚胎(组图)

可是转眼间,和都快30岁了,要生孩子了,甚至是两个孩子,这是沈和刘两家独生子女的共同心愿。

因为婚后一直没有孩子,2012年,在朋友的劝说下,申杰和刘茜来到南京鼓楼医院准备人工授精和胚胎移植。

为了手术的成功,医院必须保证培养足够健康的受精胚胎用于选择。刘茜的父亲刘进法告诉记者,在此期间,这对年轻夫妇多次前往南京,最后鼓楼医院为他们培育了4个受精胚胎。

2013年3月20日,申杰和刘茜被告知一个好消息。鼓楼医院通知他们,五天后就可以进行受精和胚胎移植。这对夫妇立即告诉了他们的家人这个好消息。那天是刘茜的母亲胡兴贤的生日。新安国际泰国自助试管的女儿和女婿带着灿烂的笑容来到她家庆祝生日。晚饭后,他们坐了一辆私家车,准备返回20公里外的家。

就是在这个晚上,也许是太激动了,这对年轻夫妇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一场严重的车祸,两人都死了。出事地点离沈家只有1公里。他们应该回到家,高兴地给父母一个温暖的拥抱。但对沈和刘来说,所有的欢乐变成了无限的悲痛。

事故发生的那年,28岁的申杰和27岁的刘茜住在一栋三层的别墅里。新人婚房的家具都搬走了,就是为了避免老两口的痛苦。无数个夜晚,父亲沈欣楠独自在儿子的房间里踱步,而沈欣楠则静静地坐在地板上。

胡星仙后悔没有劝女儿女婿在家里过夜,把“三月二十日”从日历本上撕下来。

葬礼结束后,沈和刘都把目光投向了存放在南京鼓楼医院的四个胚胎,这是沈和刘的第三代,也是和唯一的血脉。胚胎成了两位老人生活的支撑和精神寄托,也导致了两家的矛盾。作为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他们都想拥有胚胎的所有权。胡星贤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申杰和刘茜结婚时,他们不同意孩子将来会生哪个。正常情况下,孩子(胚胎)应该是他们的(沈嘉),但现在是特例,我们的孩子没了。当然,我们想要一个孩子,因为这个胚胎和我们有血缘关系。”

争吵结束后,沈欣楠在江苏省宜兴法院起诉其公婆刘进法,要求其儿子和儿媳对存放在鼓楼医院的受精胚胎享有继承权。但在法庭上,沈和刘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南京鼓楼医院。

在照顾完孩子的葬礼后,他们多次来到南京,向鼓楼医院索要胚胎,被医院以“法律不允许”为由拒绝。宜兴法院也在本案中增加了南京鼓楼医院作为第三人,要求出庭。

法庭上,该院委托代理人郑哲兰表示,目前试管婴儿冷冻胚胎的属性尚不明确,中国对冷冻胚胎的处置和监管有严格的技术要求,因此冷冻胚胎不能交给任何一方。另外,从医学角度来说,保持这些胚胎存活的唯一方法就是代孕,目前中国法律禁止代孕。

刘进法告诉记者,他不同意取出胚胎意味着代孕的说法:“到目前为止,我们根本没有去找代孕公司或代孕妈妈。你怎么断定我取出胚胎会做代孕?这首先是有罪推定。胚胎是我们自己的东西。我们通过付钱来做这个手术。这属于我们孩子的私有财产,属于我们的遗产。你们医院现在有什么权利给我们?”

刘进法补充说:“我们拿走了胚胎,不是因为鼓楼医院保存胚胎的能力不好。和公婆商量了一下,觉得因为事情在最前沿,和医院有很深的矛盾,怕医院不采用正常方法保留胚胎。新安国际泰国自助试管,所以我们只想换上海或者北京的医院长期保存。当相关法律政策发生变化时,我们会联系代孕。"

根据申杰和刘茜死前与医院签订的协议,冷冻胚胎保存期为一年,泰国新安国际自助试管已经过了期限,让四位老人担忧。对此,原告律师郭伟告诉记者,鼓楼医院在法庭上口头承诺不会销毁胚胎,但郭伟认为,由于胚胎所有权不明确,即使销毁,也没有人有权主张胚胎。

一审判决后,沈和刘表示将上诉。昨天,郭伟和刘进法都告诉记者,他们无法进入上诉程序,因为他们还没有收到法院的书面判决。收到判决书后,郭伟会再次询问原告意见,选择是否上诉。

为什么沈和刘都没有主张归还胚胎的权利?宜兴法院负责本案的法官陆对判决理由解释为:胚胎具有发育成生命的潜能,具有未来生命特征的特殊物不能像普通物一样任意转移或继承,不能作为继承的对象。同时,夫妻双方对胚胎权利的行使也受到限制

,必须以生育为目的,现在两夫妻均已死亡,通过手术达到生育的目的已无法实现,因此原告主张由其监管储存胚胎,法院不予支持。

 

  据媒体报道,国家卫生部在2001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辅助生育技术规范》(下称《规范》)。其中《规范》在2003年进行修订,对冷冻胚胎的定义是“介于人与物之间的过渡存在,处于既不属于人也不属于物的地位”。胚胎既不属于物,自然不能算作遗产,则沈刘两家难以继承。

  郭伟认为,法院作出判决所依据的“办法”、“规范”均为卫生部一家颁布,而非国家立法通过约束全体公民之法令,其适用范围仅医疗机构,“法无禁止即可为,目前没有哪条法律说他们不能继承胚胎,卫生部这些规范没有明确胚胎所有权主体。心安国际泰国自助试管但基于国家法律制度空白,基层法院不敢开此先例,这样的考虑我们能理解。”

  郭伟也认同,医院不敢交出胚胎确有道理。他向记者打个比方,沈刘两家的胚胎就好像存在银行的“存款”,心安国际泰国自助试管假如存钱人死亡,除非他生前立下遗嘱称存款归谁,那么指定继承人才有权利从银行拿到钱。在没有确定法定继承人时,只有经过法院判决确定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他才能依靠法院判决书,到银行去把钱过到自己名下。除此以外,银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将钱交出。

  此案同样如此,孩子去世之前,没有确定胚胎的继承人,因此两家老人都有继承权,医院如同银行,只要法院没有确定继承人的名字,无论谁去要胚胎,医院都不会给。而如今辅助生殖技术是日新月异,如果拿出去代孕的话,医院可能遭受行政处罚,“虽然目前没有一个明确法律规定,说这个东西可以给或不可以给,医院出于谨慎态度,不把胚胎给出去,我能理解。这也是为何双方不能私下解决,要对簿公堂的原因。”

  郭伟强调,目前只有沈刘两家父母才毫无疑问地拥有对胚胎的保管权和处置权。所谓保管权,就是可以自由选择医疗机构存放胚胎,所谓“处置权”,“说白了就是监护权,两家父母有权利选择张三这家机构寄存,每个季度去探视一下胚胎是否完好,直到相关法律调整后,再选择是否代孕。”

  法院的判决将胚胎变相成为“无主物”,即使法院说胚胎属于国家,那也算是说法啊,但若说胚胎属于医院,显然不可能。“但对于我的提问,他们都拒绝回答,规避一切可能,尽量模糊化处理,可胚胎总该有个所有人主体吧?”

  “代孕”在中国一直是游走在灰色边缘的敏感词,两年前,四川大学著名法学教授杨遂全撰写了一篇名为《从特殊群体生育权看代孕部分合法化》的论文。

  杨遂全告诉记者,提议代孕部分合法化,源自于汶川大地震后他对5000多个失去子女家庭的亲身调研,“2010年11月,我受国家教育部委托,应邀参加了国际家庭法协会在日本筑波大学召开的现代家庭的再造的研讨会,做了《地震灾民婚姻家庭特殊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的报告,介绍了这些家庭的实例和困惑。很多家庭失去孩子以后,失去了生活的寄托,再生育一个孩子,成为他们活下去的最重要支撑。”

  对杨遂全触动极大的是地震后不到一年,33岁的北川羌族自治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冯翔就因为思念7岁儿子自缢身亡。“在日本,我特别强调灾民应有代孕权利,特别是对于四五十岁的灾民,他们自然怀孕困难,生育风险极高,当时有父母甚至说要不就代孕,要不就等我死这样的话,因为他没小孩了,拥有什么财产都没有意义。当时不少志愿者公开表示愿意替这些父母无偿代孕,却因限于法律无果而终。”

  提到宜兴这起案件,杨遂全认为法院做法欠妥,“在法国曾发生过类似案件,最后也是以医院败诉为终审结果,胚胎不是一般的物,带有生命性质,属于一个家庭自我延续权利的一部分,无论从物权来讲,还是从人身权来讲,沈刘父母都应该有胚胎所有权,而我们《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生育子女的权利,子女也包括他的孙子女,说到底,胚胎的所有权不可能归医院,所以医院不归还胚胎是没有道理的。”

  杨遂全强烈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法律,规范代孕行为。他认为,四类代孕行为应予以支持,首先是保障独生子女父母,无论子女是否去世,国家都应该无偿为他们冷冻胚胎,配套给他们代孕和提供独生子保险的权利,减少这类家庭的风险;第二类是丧子灾民,出于人道主义关怀进行无偿代孕;第三类是因为冤假错案导致无法生育子女者,也应该准许代孕;第四类是一般公民,在不违背社会伦理,不影响他人婚姻家庭的情况下,有弥补他们生育缺陷的权利。

  同时,杨遂全也强烈建议国家打击商业代孕行为,“对于广州八胞胎的父母,国家就应该狠狠地惩罚他们。他们的行为是违背人性的,明明自己可以生,但却不愿意承担父母的责任,同时严重违反了计生政策,这种逃脱父母责任的行为,不管你用多少钱,都是不人道的。”

  杨遂全介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用立法或判决有条件许可代孕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以色列、新西兰、英国、南非、荷兰、泰国、中国香港、美国的佛罗里达、内华达、新汉布夏、弗吉尼亚州等国家和地区,其中只有俄罗斯和美国的上述这些州准许商业化有偿代孕行为,其他国家和地区都是只准许非商业性无偿代孕。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