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演员郑爽涉嫌代孕并放弃支持的消息再次引起公众对代孕的关注。陈凯歌导演的视频作品《宝贝儿》曾经因为把虚构的代孕故事表达得过于“温柔”而引发争议。《人民法院报》点名提醒:“不要自己尝试法律”,代孕在中国是明令禁止的。

在中国,实施代孕技术可能构成犯罪。然而,记者发现,一些网站和应用程序仍在“化名”下提供代孕服务。根据不同的“套餐”,价格从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甚至,一些业务已经扩展到美国、加拿大、乌克兰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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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友软件Blued上,名为“Blue Baby”的业务是“为海外辅助生殖用户提供专业服务”,可以通过“第三代试管第三方”的海外辅助生殖方案获得混血宝宝。官网也设置了报价计算器,可以根据客户要求生成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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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记者发现App中“蓝宝宝”的词条已被“健康百科”取代,“蓝宝宝”官网无法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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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目前的代孕行为主要分为两种方式:一是有需要的夫妻提供精子和卵子,受精后由代孕者产生代孕;第二种是精子由男方提供,结合代孕妈妈的卵子,由代孕妈妈输送。

根据企业搜索App,Blue Baby是一家“美国产子医疗机构”,2017年注册,业务包括美国试管婴儿、美国生殖细胞冷冻、美国辅助生殖、艾滋病病毒感染服务。公司的唯一股东是北京蓝城兄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Blued的主公司相同。

在蓝宝宝官网上,“海外DIY宝贝攻略”的浮动窗口特别醒目。顾客不仅可以选择代孕妈妈,还可以“定制”婴儿的性别。"你想要一个男婴、一个女婴和一对双胞胎吗?"“价格一目了然,没有霸凌”……记者注册登录后,在“报价计算器”的指导下,在选择了婴儿性别、数量、出生国家等一系列选项后,得到了80.56万元的报价和清晰的价目表。

“蓝宝宝”不是个案。记者在多个平台搜索,发现提供代孕服务的机构不在少数。

为了怀孕,记者联系了一个叫“湘阴”的网站。据自称是业务顾问的人士介绍,试管移植11天后,上海、广州、长沙、武汉都可以提供代孕服务。不同的套餐价格和服务是不同的。比如64.8万,两年内可以无限量取卵。如代孕母亲出血、子宫切除、羊水栓塞等紧急情况。客户应承担70%的责任。但是,“只需要额外支付5万元,这些纠纷都可以免除。”

她说,虽然疫情当前,但客户仍然可以去泰国和柬埔寨做代孕手术。“我们做了12年,漏洞堵住了。”

记者问代孕合法不合法,她说合同主体是一家涉外直管医院。“我们都受法律保护。”

据中新社报道,很多法人认为,很难因为“代孕”而断言涉案人“违法”。中国人出国“代孕”是为了规避国内法律风险。但作为微信官方账号,中央政法委官方微信评论称,作为中国公民,因为中国禁止代孕,所以绝不守法。

北京闻仲(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中国发布代孕广告是违法的,无论代孕服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进行。2015年4月,包括国家计委、中宣部在内的12个部委明确要求查处利用互联网发布代孕服务相关信息和广告的违法网站。

根据《论文》的调查,代孕的黑色生产链由数字高程模型组成

“招募捐卵志愿者”“为前2名教育提供40万个卵子”“10天最高工资3万”……这样的小广告时有出现在大学、医院、高铁站的一些女厕所里。弱化取卵过程中的痛苦和风险,强化赚钱的轻松和速度,成为诱导年轻女性卖卵的“标准”。

1月19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发布案件。17岁的女孩梁潇以1.5万元的价格卖掉了她的鸡蛋。中介邓某、赖某陪同梁潇进行了面试、体检、促排卵等。后来被带到别墅做取卵手术,导致双侧卵巢破裂,损伤程度为重伤。

南开大学附属天津第一中心医院生殖中心医生齐芳在接受《中青日报》和《中青》采访时透露。代孕代理人经常称卖鸡蛋的妇女为“鸡蛋姐妹”。他们掌握着大量关于这些“蛋女”的信息,包括年龄、血型、籍贯、学历等,会被做成“菜单”供顾客选择。

此前,一条微博大V已经曝光了在Blued上求孕方的真实经历。在这篇日记中,他透露了“‘Oosis’一次排卵近30次”,而正常育龄女性每个月经周期排出一枚成熟卵子。

齐芳说,在代孕的黑色生产链中,子宫和卵子被包装成商品出售,妇女的生殖健康让位给利润。“有些诊所为了降低成本,甚至不注射麻醉剂,而是直接穿刺卵巢吸卵。这种情况会更痛苦。”他说。

现在

代孕公司、中介机构在一些社交媒体平台上,往往会包装为“母婴育儿博主”,以“成功案例”招徕客户。在这些文章中,时不时还会有被称为“爱心妈妈”的孕母出镜,抑或是“单身男客人挑选了俄罗斯混血女生”等描述,增加说服力。如果委托方有“顾虑”,担心法律风险,微博上也可以轻松找到美国的“金牌助孕律师”。

 

  正是因为代孕会在生育、伦理、法律、道德等领域引发一系列问题,目前在对代孕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国家中,禁止代孕的占比较多。我国不支持一切形式的“代孕”,但法律空白不容忽视。

  “代孕合法之后就是器官买卖和人口买卖,谁都可能是下一个商品。”在郑爽事件的评论区中,一位微博网友这样写道。

  2001年,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结构违反该办法“实施代孕技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学者唐兴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援引今年起施行的民法典指出,“代孕”活动目前主要在部门规章层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从法律的层面分析,可以认为“‘代孕合同’不符合中国现行医疗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不符合现行的医学伦理和公序良俗,故‘代孕’交易活动在法律上应作无效评价。”

  但是,上述规定主要是对“有技术实施代孕的医疗机构”进行规制,试管移植11天的并没有对代孕寻求方、代孕者有禁止性规定。一位法律从业者表示,上述办法作为“部门规章”,位阶不高,很难对代孕链上的全部行为作出权威、完整的规范。

  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家茂认为,我国法律尤其是刑法,并没有对代孕行为进行专门规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执法力度低、违法违规成本低等问题,很难将相关人员定罪量刑,对中介机构一般情况下也只能进行行政处罚。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柳华文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代孕过程中,试管移植11天的委托方出现弃养及转卖的行为,将很有可能催生一种新型人口贩卖。根据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人和人的器官均不可以进行非法买卖,人口贩卖是应该预防和打击的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雷家茂建议,深挖涉代孕行为的投诉举报线索,加大执法力度,是当下可为之举。试管移植11天的(见习记者 陈茜)